花大妮在平安村炫完,还有些意犹未尽。

这时候,她突然间想到了一个人。

这个人就是嫁到镇上的白招弟。

白招弟自从嫁到王家之后,自认为高人一等,每一回花大妮去镇上赶集碰到她,她都要跟花大妮好好的炫耀一回,搞的花大妮心里很是难受。

这一回,花大妮又有钱,又有了好多新衣服,自然要把场子找回来。

她挑了个赶集的好日子,让余三狗骑了家里的自行车带着她去镇上。

这一天,花大妮专门好好的打扮了一下。

她穿着大红的长款毛衫,毛衫上还带着腰带,底下是黑色紧身的厚实的羊毛裤,穿着高筒的靴子,上身是束腰浅米色的羽绒服。

羽绒服还带着帽子,帽沿上镶了一圈白色兔毛。

花大妮又把头发好好的梳了一下,盘了个圆髻,戴了一个沈临仙捎回来的头饰,还围了红色的长围巾。

花大妮到了镇上,可是把赶集的人都给惊艳到了。

这个时候不说山村里,就是城里这样时髦的也没几个呢。

花大妮指挥着余三狗专门找到了白招弟家门前,正好白招弟带着王海也要去赶集,老远的花大妮就跟白招弟打招呼:“招弟啊,赶集呢。”

白招弟左瞧右看的没认出花大妮来。

花大妮从自行车上跳下来,几步到了白招弟跟前:“是我啊,不认识了吗。”

白招弟这才认出花大妮来,这心里一咯噔,心情就有些不好:“是三嫂啊,你这是赶集呢?咋穿这么洋气?发大财了吗?”

花大妮一笑,手中转着围巾:“哪是发财了,是咱,不,是我婆婆给买的,你不知道我婆婆对我多好,给买了好多新衣裳,又给我买化妆品,说让我好好的打扮起来,还说现如今家里条件好了,孩子也都大了,往后啊,我就尽等着享福吧,说让我得学会花钱,别小家子气。”

说到这里,花大妮又是一笑:“你不知道,我家小聪和小明如今也有出息呢,跟着婆婆去南边呆了两年,现在啊,可厉害呢,做买卖一把好手,小聪跟我说,让我以后啥都不用干,他养着我,还说我想穿啥想吃啥都跟他说,他给买。”

白招弟的脸已经变了颜色,眼中闪过一丝怒火,还有一丝嫉妒。

花大妮看了只当看不到,继续唠叨:“你说咱们活这一辈子,可不就想着孩子们好么,孩子好了,咱们就是立时死了都甘心,我家小聪这么孝顺,我这心里啊,比吃了蜜还甜呢,对了,我婆婆还去京城看了余兰,听她说兰子她们现在可好呢,国家对她们重视着呢,前儿兰子又参加了一个运动会,拿了冠军,得了不少奖金,现如今老四可好呢,这日子过的别提多舒坦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