逍遥江山 !( )

今天是大年初一,新的一年,出于习惯,总要说几句,当然这凑字数,因为正文的字数今日我已经更新了,这些话儿全都一年来说的话心底话儿,逍遥江山从上传到现在算是正式跨年了,在这一年来,诸位书友们给了我许多的支持,是你们给我了一个个点击,是你们给了一个个的收藏,是你们给了一个个的订阅,是你们给了一张张的月票,是你们给了一次次的打赏,是你们给了一次次的评论,是你们……?“

我发现我不是一个善于说动情话儿的人,但那份情谊都在心里,趁拜年档口说几,祝所有书友新年快乐!学业进步,事业有成,家庭美满,身体健康。另外按的小景还要说几句,拜年有几天,所以小景更新可能没那么快,那么多,但诸位请放心,你们不放弃小景,小景岂能舍弃你们!一如既往的码字、更新!

最后说回答一个月的问题,有书友们来问锦衣卫诏狱的问题,这个问题本来一直想说,但一来小景抽不开时间,二来网上也有,所以我并不想说。但不少书友反应,网上的资料并不全面,让我系统的说一说,只好花了点时间说一下。

诏狱:作为实体牢狱(即关押、囚禁犯人的场所)的“诏狱”也是存在的。两汉之际,赤眉军立刘盆子为帝,时任更始政权的盆子兄长刘恭自以为罪恶深重,故“自系诏狱”(《后汉书,刘玄传》)。显然,“诏狱”也可指关押、囚禁犯人的场所,否则,我们就无法解释清楚此段话语。灵帝时,曾派遣侍御史“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”(《后汉书,孝灵帝纪》),“诏狱”与维护地方治安、鞠系罪犯为主要职责的“亭部”并称,其具有囚禁犯人处所的意义自是不容否认。汉代中央、地方的很多牢狱,多因为临时收押、讯问钦定案犯,性质才发生变化而成为“诏狱”,“魏郡诏狱”、“钜鹿诏狱”等即是如此。

 “诏狱”兴起的原由,两汉典籍缺载。不过,《宋史,刑法志》中的记载,对我们认识问题或不无裨益:“本以纠大奸匿,故其事不常见。”时代相隔久远,宋元时期的判定是否适用于两汉呢?笔者倾向于赞同。实际上,汉代就有类似意义的话语出现。东汉顺帝时,大司农李固就当时选举人才中出现的弊病上书奏言。顺帝接纳其建议,“于是下诏诸州劾奏守令以下,政有乖枉,遇人无惠者,免所居官;其奸秽重罪,收付诏狱”(《后汉书李固传》)。从诏旨内容中可以看出:“诏狱” 用以纠察为非作歹的官吏。

这一点也应是“诏狱”特性所在,即纠察、惩治的对象与行为的特殊。比如,“诏狱”作为打击诸侯王的重要手段,诸侯王心知肚明且有余悸,江都王刘建就有“我为王,诏狱岁至”(《汉书;景十三王传;江都王刘建传》)的怨言。又如,“诏狱”多牵涉朝廷要人,文帝时的周勃、成帝时的王商,二人虽曾贵为丞相,但均受“诏狱”之苦,周勃甚至有“安知狱吏之贵乎”(《史记;绛侯周勃世家》)的感叹。

第二个问题贡生:科举时代,挑选府、州、县生员(秀才)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,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,称为贡生。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。明代有岁贡、选贡、恩贡和细贡;清代有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和例贡。清代贡生,别称“明经”。

恩贡,凡遇皇室或国家庆典如皇帝登基,据府、州、县学岁贡常例,除岁贡外,加选一次作为恩贡。清特许“先贤”后裔入监者,亦称恩贡,比如,朝廷每年都会给孔氏后裔一定的贡生名额,以示尊孔崇儒。